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
4.3.1 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按各类型剩余合格生源数占该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的进行录取,优先调整至考试科目相同的专项计划,若依然有剩余,按其他专项计划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专项计划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2 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优先调整至本专业及考试科目相同专业,若依然有剩余,则按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3 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调整的顺序是首先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跨专业调整,按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整。
4.3.4外校生源调剂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不接受跨类调剂;b.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c.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d.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及其他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a.申请调剂的专业与原报考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相同、专业类别—致,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b.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
c.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d.考试专业科目与我校相关调剂专业完全一致,并达到上述录取细则中各项合格线的要求。
e.调剂录取细则与上述录取细则相同。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学院、部门,按照录取原则、细则和规定程序,按时完成录取工作。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