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一志愿招生专业生源不均衡,我校将在同一联合培养院校(不同联合培养院校之间招生计划不相互调整)内进行计划调整。调整顺序依次为: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A-B段间计划调整、外校生源调剂。校内调整的计划数,均按调入后的计划类别的录取细则录取。
1.A段计划调整
(1)A段专业内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其他专项计划。
(2)A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A段同一专业内各专项计划经调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计划,则按照A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A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11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调入A段专业后,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2.B段专业间计划调整
B段各专业如有线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则将未完成的计划按B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B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3.A-B段间计划调整
A段、B段分别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后,若A、B段之间生源、剩余计划不平衡,则进行A-B段间计划调整。首先在同专业A-B段间进行调整,若仍不平衡则进行跨专业A-B段间调整。
(1)同专业A-B段间调整
A段某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且B段同专业合格生源充足时,将A段未完成的计划调入B段同专业;反之将B段未完成的计划,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同专业。
(2)跨专业A-B段间调整
经同专业A-B段间调整后,A段或B段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的,按以下原则在A、B段间跨专业调整:
A段专业仍有剩余计划未完成,且B段合格生源充足时,按12 B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B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将A段未完成计划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B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B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反之将B段未完成的计划,根据A段专业剩余合格生源数占A段剩余合格生源总数的比例,调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专业进行取整(计算结果小数部分舍去不计)分配;仍未分配完的计划数则调入上述比例最高的专业(比例相同时调入A段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调入A段专业后,按照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的顺序,调整到合格生源充足的同专业专项计划类别。
4.外校生源调剂(调剂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专业经计划调整录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按照省考试院的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校外未录取考生生源调剂。
(1)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③具备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资格;④参加我校另行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2)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以及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①不接受跨专业类别调剂;
②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范围要求;
③公共课考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且公共课达到省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分数线;
④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3)调剂志愿录取细则
①申请调剂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考查合格考生根据其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免文化课考试退役士兵专项缺额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
②申请调剂非免试退役士兵、建档立卡专项缺额计划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调剂的专项计划类别,对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专项缺额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③申请调剂非专项类缺额计划的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应非专项类缺额计划数(同一联合培养院校)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单科顺序为: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