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顿网校 发布时间:2015-09-28 19:27 责编:admin

  2015证券从业《基础知识》考试难点: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
 
  (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
 
  1.金融期货是期货交易的一种。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而期货合约则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期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协议。金融期货合约的基础工具是各种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如外汇、债券、股票、股价指数等。换言之,金融期货是以金融工具(或金融变量)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交易。
 
  (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
 
  1.集中交易制度
 
  金融期货是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
 
  2.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设计成标准化的合约是为了便于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分别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从而避免实物交收。实际上绝大多数的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通常在到期日之前即已平仓。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设立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当交易者出现亏损时能及时制止,防止出现不能偿付的现象。
 
  双方成交时交纳的保证金叫初始保证金。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
 
  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清算机构,通常附属于交易所,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
 
  所有的期货交易都必须通过结算会员由结算机构进行,而不是由交易双方直接交收清算。
 
  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就是以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最后1分钟或几分钟的平均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交易成交时的价格作对照,计算每个结算所会员账户的浮动盈亏,进行随市清算。由于逐日盯市制度以1个交易日为最长的结算周期,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头寸按不同到期日分别计算,并要求所有的交易盈亏都能及时结算,从而能及时调整保证金账户,控制市场风险。
 
  5.限仓制度
 
  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
 
  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
 
  限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是降低市场风险,防止人为操纵,提供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有效机制。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
 
  为防止期货价格出现过大的非理性变动,交易所通常对每个交易时段允许的*5波动范围作出规定,一旦达到涨(跌)幅限制,则高于(低于)该价格的买入(卖出)委托无效。
 
  除上述常规制度之外,期货交易所为了确保交易安全,还规定了强行平仓、强制减仓、临时调整保证金比例(金额)等交易规则,交易者在入市之前务必透彻掌握相关规定。
 
  金融期货与金融现货相比,金融期货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交易对象不同
 
  金融现货交易的对象是某一具体形态的金融工具,金融期货交易的对象是金融期货合约。
 
  (2)交易目的不同
 
  金融工具现货交易的首要目的是筹资或投资,金融期货交易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
 
  (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
 
  现货价格是实时的成交价,期货价格是对金融现货未来价格的预期。
 
  (4)交易方式不同
 
  现货交易要求在成交后的几个交易日内完成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全额交割。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成交时拥有或借入全部资金或基础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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