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人傅莹4日透露,目前全国人大正在研究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这一表态让人们有了更多猜想:这是否意味着全面开征房产税的日子越来越近?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这意味着要推进房产税改革,就必须立法先行。”于国安说,此次全国人大对外公开提出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无疑释放出改革提速的积极信号。
  “按照这一原则,就带来了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康集团董事长戴天荣说,1986年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涉及房产税,但该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戴天荣认为,现在如果在全国范围内向非营业用房产征收房产税,相当于增设了一个新税种,就必须通过立法推进改革。“作为一种与房地产市场关系密切的税种,房产税的增收对房地产市场有很大的影响,我觉得一切还是要按市场经济的发展变化来完善房产税,而这个前提就是税收法定。”戴天荣说。
  “按照这一改革方向,我们需要先建立相关的配套系统:一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政府要先掌握每个人有多少套房子,才能在保有环节征税;其次是制定并颁布资产评估法,建立专业的房产价格评估体系,对房产的价值进行确认;此外,还应有科学完善的救济制度,对房产相关的纠纷进行专业的处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