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山南会计实务考试辅导相关内容共青团湖南省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三)总结如下:
  标准实行工作餐,确需宴请的应先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定点酒店按定额标准进行接待,严控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并在接待工作完成后,凭审批单、食宿单、定点接待单位发票到财务科办理接待费结算。超过标准,财务室不予报销。团省委领导参与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开支原则上从各部门工作经费中列支。团中央副局级(含)以下领导的接待开支由各对口部门负责,团中央正局级(含)以上领导的接待开支及其他开支由机关列支。
  2、严禁部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委内干部交流、工作调动用公款设宴迎送;严禁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二、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与活动开支
  1、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开支。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大力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与人数,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合并开会,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切实降低会议成本,实行会议开支先预算,必须在会议定点宾馆召开,不得以开会为名游山玩水,会议不得发放礼品、纪念品和误餐费,市区范围内的与会人员不安排食宿,会议材料应尽量简短精练,一般不彩印、精装。
  2、严格控制各类活动开支。机关和各部门除经领导批准举办的重要活动外,严格控制各类表彰会、庆祝(功)会等其它各类活动。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开支,不得发放礼品和纪念品,严禁重形式、讲排场和铺张浪费。
  三、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严格执行《团省委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办法》,加强公用车辆管理。各部门一般性公务活动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除特殊和紧急情况外,不再安排市外公务用车;确需使用公务车辆时,能多人同行的不得分别乘车;组织集体活动时,安排集体乘车。严格车辆使用审批手续和费用开支渠道,执行机动车驾驶有关规定。
  四、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规定
  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从严控制出国(境)考察、访问的规模和规格,减少因公出国(境)人数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五、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1、节约用水。创建“节水型”机关,加强日常使用监管,坚决杜绝“长流水”和管道“跑、冒、滴、漏”现象。
  2、节约用电。养成节约用电习惯,尽可能使用自然光照明,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闭电灯和所有电器;下班时提前自觉关闭各类电器设备电源。严格控制空调使用,夏季气温在30°以上、冬季气温在10°以下,方可使用空调。
  3、节约办公经费。降低纸张消耗,从严控制纸质文件、信息、简报等印刷数量,实行双面印刷文件与材料,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实行网上办公,在网上办公系统传递文件资料和发布信息。节约报刊费用,除规定征订的党报党刊外,压缩行业报刊订阅数量,严禁公款订阅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报刊。加强宣传品管理,一般性活动的通知、日程安排、节目单等不采用写真、喷绘等形式制作。各类活动采用电话或当面邀请,一般不使用印制的请柬。
  4、节约通讯费用。尽量减少通话时间,严禁用办公电话聊天、打声讯电话等,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
  5、节约出差费用。加强公务出差管理,公务出差应有会议主管部门的通知,并经团省委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严格执行财政厅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减少公务出差开支,乘坐飞机原则上限党组成员;因特殊情况确须乘坐飞机的机关干部必须于事前填写《乘坐飞机审批单》,并经部门分管书记和书记批准,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备案,否则,财务室不予报账;严格控制外出调研、考察的规模与人数,严禁以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等名义用公款变相旅游。
  六、严格执行资产管理
  1、加强资产管理。机关和各部门要做好办公设备、办公家具
  等物品采购预算,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定点采购,从源头上防止浪费。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资产与设备的使用、流转、维护、移交和报废手续。
  2、各部门通过社会筹集的资金,应及时足额上交机关财务,不得私设“小金库”,从资金源头上堵塞漏洞。严禁违规收费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活动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互相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违规以其他方式设立“小金库”。
  七、严格执行报账程序
  1、严格执行财务预决算制度。凡机关各部门召开会议、举行重大活动、添置办公设备等开支,所需支出总计在5000元以上的须先造预算,填报《会议及活动经费预算申报审批表》,并将预算表在活动开展前10日报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经审定后方可开支。没有按照规定申报预算的,开支后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部门自行承担。
  2、严格规范费用报销手续。各项开支发生后应及时报账。任何报销凭证必须同时完整具备以下手续方可报账:(1)用途说明(含专项名称及内容);(2)经手人签名;(3)部室负责人签字认可;(4)财务主管会计审核;(5)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签字;(6)一般办公经费在2000元以内由服务中心主任审批;2000—10000元以内的开支由部门分管书记和财务分管书记审批;10000元以上由书记审批;机关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工资福利支出,按规定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否则,财务室不予报账。
  3、严格执行报账备案制。各部门每次报账前先填好《各部门经费报账备案表》,连同签好字的发票到财务室审核、备案,然后由财务人员每月底把《各部门经费报账备案表》送交部门分管书记和财务分管书记审阅。
  4、严格执行签字和报账时间。各部门签字和报账时间为每月10—25日上午,须指定专人经办报账工作,且每月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字和报账两次。其余时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不予受理。
  八、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内容。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部门的经费计划和经费收支情况。经费计划包括机关每年安排给各部门的经费预算;经费收支情况包括财政拨入资金、上级拨入资金、下级单位上缴资金、其他单位赞助资金等部门所有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2、财务公开的时间及范围。每年元月20日公布团省委机关各部门上年度经费节余情况和当年的经费计划,公布范围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每月10日前以部门经费使用表的形式公布上月经费收支情况,公布范围为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年终后20日内公布各部门上年度的经费决算情况,公布范围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每月10日前各部门以经费使用表的形式公布上月经费收支情况,公布范围为本部门全体干部职工。
  3、财务公开制度实施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经费开支标准,既便于本部门遵照执行,又便于干部职工反馈意见;各部门负责人要将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部门干部职工如实公布,并作为部门负责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迎接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随时抽检,禁止“不公开、假公开、半公开”,确保财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4:
  共青团湖南省委机关增收节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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