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22 14:48 责编:高顿网校
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来源:南通市通州地税局 作者:金云华 吴伯平 吴凡 日期:2013-01-14 字号[ 大 中 小 ]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周到的纳税服务,建立一个灵活、高效、廉洁的纳税服务体系是税收事业发展创新的内在要求。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建立规范的征纳关系,是当前应对经济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和国际竞争挑战的必然选择。 对税务部门来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纳税服务逐渐成为税务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特别是在新的纳税服务理论的指导下,纳税服务的思想观念、服务方式、服务形式等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了深化。 为了破解当前纳税服务方面仍然存在的各种难题,逐步使纳税服务工作走上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税务部门应该建立更为灵活、更为严谨、更为广泛的纳税服务体系,以积极适应当前纳税人日益多元化的需求。 一、突破认识瓶颈,重新审视和定位纳税服务 税法是义务性法规,义务性法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它所规定的行为方式明确而肯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机关随意改变或违反,这种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不平等,直接导致了多年来税务机关和干部偏重于管理和执法,忽视纳税服务的局面。在纳税人眼中,税务机关缺乏提供完善的纳税服务的自觉意识,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犹如“水中月”、“镜中花”。而另一方面,长期以来,税务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官本位”意识,一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对征纳税关系的认知局限于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层面。这种权力意识本位化直接带来的是服务举措本位化。在当前的纳税服务体系中,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和主导,服务举措更多地倾向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立的,严格地说,这是一种管理的体系,而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服务体系。 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施行,在赋予税务机关更多权力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的责任与义务,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增加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纳税服务在税收工作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纳税服务已由传统的道德范畴上升到立足于体现公平的法定义务,成为法定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全面领会其内涵,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不偏不倚、公开公正”开展纳税服务,致力于为广大纳税人打造最为公平的税收环境。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优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征纳地位对等,教育和引导税务干部跳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思维模式,提高完善对纳税人的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文明、规范的执法服务标准和体系,将以往“执法+管理”的强势角色转变为“平等+服务”的对等角色,不断增强纳税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新的服务理论来引导税收工作由满足征管需求为主向以服务纳税人为主的转变、向“管理服务型”和“执法服务型”的转变,引导税务机关向服务型部门的转变。 二、完善体制建设,重新整合和优化组织结构 近年来,加强征管细化服务成为了税务机关工作的重点,但在职能细化的同时,对于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导致了职能的分散化,工作中条块分割,协调不畅,办税效率低等问题逐渐凸现出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立和完善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交接流程,将具体工作职责分工内置,利用先进的内部网络建设,实现各种组织机构的有机结合至关重要。近年来,税务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加强程序化建设,利用先进的内部网络实现了各部门的有机结合,从根本上改变以往的以纳税服务机构为前台的塔型组织机构,使得税务机关的每个部门、每名干部都能按照“一窗式”的标准接待纳税人,无须再区分具体职责,形成“一人承办,内部流转,协调攻关,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大大减少了办税环节,缩短了办税时间,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从纳税人的角度看,税务机关不再是一个以服务厅为窗口的立体机构,而是平面化的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体系。 三、改进服务手段,积极提升和创新纳税服务方式 如果说,当 “微笑服务”、“限时服务”、“首问负责制”、“查前告知”、“阳光稽查”等传统的服务制度已经走到“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时候,那么,随着电子政务的发展,提高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无疑是纳税服务的“柳暗花明又一村”。 近年来,通州地税注重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纳税服务体系的科技含量,实现了服务上的“二通”,打造了“三个平台”,形成了规范、快捷、全面、经济的税前、税中、税后服务体系。“二通”:一是纳税服务 “税企通”,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认证报税、发票发售、文书受理等征管业务各个阶段,都会受到相信的管理员发出的友情提醒。二是税银一体化的“税银通”,实现了双定户、个体户、税款批扣。“三个平台”:一是纳税网络服务平台,目前以开设15个栏目,其中包括纳税申报、审批事项、个税查询、税务公告、举报投诉、纳税咨询等功能的纳税服务网站为软件载体,以分局内设立的“自助办税服务区”为硬件支撑的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月均在上千户次,有效推广了网上认证和申报。纳税人只需在家中点击鼠标,足不出户就能获得纳税服务。二是税务短消息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诸如通知公告、税务信箱、催报催缴、*7政策、温馨话语、自助短信等服务。三是社会中介服务平台。以税务机关为主导、动员政府机关、协税部门、国税系统等多种服务组织共同参与,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纳税服务新体系。 税务机关应主动突破传统服务模式,实行特色服务。通过延长服务时间,延续服务空间,延伸服务触角,使纳税服务能够在正常时段、空间之外的特定时间、特定地点得以实现;通过实行定制服务,对重点税源企业或A类纳税信用企业,根据其不同需求,量身定制一对一的服务内容和模式;通过实行特别服务,开辟绿色办税通道,在特殊情况下为纳税人提供超常规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四、激发内在动力,有效提升税务干部素质和服务技能 税务人员的素质是影响税收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一些税务干部的素质较低,影响了纳税服务的质量。要立足于素质教育、习惯培养、效率提高,探索“突出能力建设,注重干部基础知识、岗位技能培养”的新模式。 办事效率的提高是纳税服务的核心要素,各级税务机关要以“服务为本、效率至上”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最为高效的优质服务。要坚持增强技能,将增强干部队伍素质和技能作为提高办事效率的支点,针对不同岗位和人员大力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做到干什么学什么,学什么精什么,切实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能力;要坚持简并整合,将简化手续、理顺流程作为提高办事效率的手段,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减负”的要求,结合实际减少、合并不必要的环节、程序、报表、资料,做到化繁为简、简而有序,切实减轻纳税人的负担;要坚持限时提速,将制定和实施服务标准、时限作为提高办事效率的途径,对各类纳税事宜进行分类,量化标准、规范行为,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切实为纳税人提供准确、快捷的服务。 如今纳税服务的发展趋势就是个性化,这就要求税务机关要以“满足需求、量体裁衣”为原则,致力于为广大纳税人开出最为满意的服务清单。要坚持改进服务方式,走出传统单一的框架限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纳税人的要求,不断融入资讯、传媒、网络等现代科技和载体,使纳税服务与时俱进,向更加科学的方式发展;要坚持拓展服务内容,走出纳税服务的概念限制,从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纳税人的大局出发,以改善税收环境为坐标,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扩展服务外延,使纳税服务丰富多彩,向更加广博的范围延伸;要坚持开辟服务空间,走出办税窗口的场所限制,通过多种方式和措施,积极为纳税人解决各类问题和困难,将有效服务贯穿到纳税人营销和办税的全过程,使纳税服务无所不在,向更加广阔的空间迈进。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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