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经营商取得的上年折扣是否要调整上年度已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
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10 17:09 责编:高顿网校
问:某空调经营商,常年向A厂进货,A厂对于购货方的销售折扣都在次年的一季度前结清。请问:该空调经营商从A厂取得的上年折扣是否要调整上年度已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如在次年的6月后取得,是否仍要调整上年的成本?
答:根据现行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均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所以我们理解企业上述应调整销售年度销售成本的这部分销售折扣,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调整报告年度销售成本,并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发生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的,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但如果该调整对于报告年度影响比较重大,那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答:根据现行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处理原则,均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及配比原则,所以我们理解企业上述应调整销售年度销售成本的这部分销售折扣,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006)》调整报告年度销售成本,并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发生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后的,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但如果该调整对于报告年度影响比较重大,那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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