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校 发布时间:2014-12-10 17:09 责编:高顿网校
问:我公司最近举行一场庆典活动,活动的全程包括策划、主持及表演都交给一家外地演出公司办理。请问如何缴纳营业税及开具发票?
答:《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规定,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表演、播映、其他文化业。表演,是指进行戏剧、歌舞、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活动的业务。
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当缴纳营业税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统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上述规定,演出公司提供策划、主持及表演应税劳务,策划、主持属于提供服务劳务,表演属于提供文化劳务。因此,演出公司既提供服务业又提供文化业不同税目的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分别计缴营业税并分别开具发票,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应按照服务业5%税率计缴营业税并开具服务业发票。 税收,是国民经济最为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愈发繁杂,税收调整愈发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掌握着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修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财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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