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来,商洛市制定了《关于建立国地税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从决策服务、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征管保障、税收科研和行政事务等七个方面构建全方位合作机制。双方联合查处发票违法企业8户,查获非法发票44份,查补税收收入14.02万元;联合开展中石油、建行、农行等总局列名企业风险审计,补征税款28万元;联合评定A级信用企业34户,签订《税企诚信公约》61户;丹凤、商南县建立了联合办税服务厅,其他县区实现了国地税部门相互进驻,全市委托国税部门代征门临代开发票地方税费1156万元,国地税合作全面推进。
  文章来源:陕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