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该局立足工作实际,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整体水平。截至11月底,累计检查纳税人134户(含自查),查补收入5427万元,同比增长4%。其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电信业、股权转让的单位和个人等行业专项稽查自查工作中,共组织企业自查79户,自查查补收入5035万元;立案检查55户,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392万元。
  一是实施专业化稽查体制。按照行业和税源特点,建立分级分类稽查模式,从源头上解决稽查针对性不强、业务能力不专等问题。新的组织形式在重点企业检查、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中,采用分层分级检查,有效发挥了稽查职能作用。
  二是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执法力度。以依法查处重大涉税案件为重点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在稽查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手段合法、主体合法、证据合法、案件移送合法和严格处理合法,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案件,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和税款的追缴力度。对长期欠税户和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多次催缴税款无效的情况下,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查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三是认真开展各类税收专项检查。对全市房地产行业、建筑安装业、电信业三个行业,按照纳税人风险等级和行业分类,组织不同的稽查科室(分局)分级分类开展检查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工作。尤其是4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税收专项联合治理活动,与检察机关联合成立活动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定期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通过强化联系协作机制,借助检察机关的有力支持,督促纳税人补缴入库,积极为税收中心工作做出贡献。
  四是优化稽查程序提高办案效率。落实主查责任制,明确每一名稽查干部的具体工作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汇总各个案件的进展情况,确保案件如期查结;摒弃等待观望思想,克服拖沓行为,加快办案进程,做到边查边入库。特别是进入第四季度以来,将稽查税款入库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明确的查补税款尽早入库,尽快结案。
  五是强化稽查服务。对企业做好辅导沟通,该提醒的要提醒到位,提升自查的效果,减少后期检查的阻力。做到依法稽查,服务企业,尊重征管实际状况,用证据、事实、政策说话,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征过头税,注意把握好政策,不因追求查补数量而忽视办案质量导致执法风险。善用各方信息和资源,加强与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协作,破除设置障碍阻挠调账、检查的情况,增强执法刚性,保障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是扎实做好举报案件查处工作。从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案件管理入手,建立完善涉税举报中心,规范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全程管理,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举报案件的分析、科学分类处理。按照重点案件重点办、特殊案件特殊办,有重点、有侧重地组织好对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的稽查工作,做到受理一件、查处一件、反馈一件,保证件件有回音,查处有结果,涉税举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七是深化稽查成果运用。强化全市稽查数据税收分析工作,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在专项检查和重点税源检查中总结行业检查规律,发现典型案例用以指导检查工作,发挥稽查“以查促查”作用。认真分析重大涉税案件多发的原因、案发地域和行业、作案手段等情况,协调公安等有关部门凝聚执法合力,加大打击力度,*5限度挽回损失。
  文章来源:河南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