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昆明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始终保持锲而不舍的劲头,把解决实际问题与作风问题、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眼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上面问题与下面问题结合起来,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以“四个坚持”力促整改落实环节工作做到位。
  一是坚持“一把手”负责制,突出领导干部的率先带头作用,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做好问题整改过程管控,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同时,领导干部对涉及本单位的整改任务负总责,既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整改落实,在转变作风方面树好“*9标杆”,又要切实承担起组织推进活动的“*9责任”,班子成员既要抓好个人整改,又要结合分工主动认领班子的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有力度、见成效。
  二是坚持责任落实到人。对意见征求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层分类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并在前期自查问题清单的基础上,形成问题整改任务书,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三是坚持全过程监督。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式管理,适时组织阶段性验收,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整改不到位不销号。还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职工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是坚持责任追究。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销号和评价,加大跟踪督办、督查力度,及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研究推进措施,逐项督办落实,及时通报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出成效,从整改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对整改工作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对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或群众不满意不予“销号”,职工群众不满意的要“返工”、“补课”。
  文章来源:昆明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