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税局,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开展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局、市纪委《关于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市局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选人用人、行政审批、财政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全面开展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着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制度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税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纪检监察部门承担起监督责任,组织协调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制度建设格局。坚持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确保深化制度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督导检查及问责办法,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有漏不堵、有章不建等失职行为导致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严肃追究问责。建立健全规范化、常态化的工作制度,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二是深入查找制度建设漏洞。在去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规范权力运行,深入查找制度漏洞。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方面,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从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查找出的问题方面,从本单位发生的职务违法违纪案件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方面,从借鉴先进地方的同类制度方面,查找重点权力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并对查找到的制度漏洞认真分析,分清主次,及时研究堵塞漏洞的措施、办法,努力解决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制度缺失、制度滞后、缺乏操作性、缺乏监督制约、执行不力、惩戒不严等制度漏洞问题。
  三是健全完善落实制度。按照“有漏必堵、有章必建”的原则,其一是继续出台一批有分量的制度。按照“执行主体明确、权力制衡科学、程序设置适当、监督责任明晰”的要求,聚集反对“四风”,解决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及时配套制度,建“笼”限权,构建党员领导干部不愿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对已确定今年完成的制度立项,明确分管领导、承办单位、督办单位、时间进度、工作标准,抓好抓实抓细,确保在今年12月10日前完成任务。其二是狠抓已出台制度的落实。坚持立行并重的原则,一手抓制度的建立完善,一手抓制度的贯彻执行,防止执行打折扣。要求领导同志不仅要带头执行,还要旗帜鲜明地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所有工作用制度统筹、按制度办事、以制度问责,把制度管理融入工作细节,着力推动制度落实。
  四是积极争创示范单位。根据市纪委《全市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市局迅速行动,结合地税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按照示范单位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寻找差距,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逐步建立起规范行使权力、防治腐败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郑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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