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中旬起,市地税局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自开征至2014年6月30日,全市共征收配套费契税289宗。
  一是领导重视,深入督导。配套费契税开征至今,市局主管领导多次深入契税征收单位进行调研、督导,深入调研配套费契税征收情况、遇到的问题和具体的征管措施等,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解决的方案,确保了配套费契税征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宣传,优化服务。要求征收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增强纳税服务意识,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向首次缴纳配套费契税的纳税人耐心细致的讲解配套费契税的相关政策规定,取得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受理申报时认真辅导纳税人填写申报表中的内容。配套费契税征收以来,全市未发生纳税异议和投诉事件。
  三是把握政策,堵塞漏洞。各征收单位能够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认真做好对包括工业用地在内的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的各类项目用地的配套费契税的征收,持续关注配套费契税征管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人缴纳配套费契税后容积率发生变化的,及时督促纳税人补交税款。积极探索解决往年形成的欠税追缴管理等问题,逐步形成成熟的配套费契税征管工作机制,提升税收征管质量。
  文章来源:郑州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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