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局,移交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34户。
 
  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税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内容。本次移交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国税部门、地税部门通过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于5月19日全面完成了各项移交工作任务。宝鸡市地税系统严格按照国家对营改增试点划定的范围,认真做好营改增纳税人的审核认定工作,及时做好纳税人移交信息的填报、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全面、不留死角地清理移交纳税人以前年度欠税,全面调查所移交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统筹做好过渡期间发票的供应,对移交纳税人进行了全面纳税评估。本次共移交电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34户,2013年度涉及营业税7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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