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建议专刊>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机构、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作建议专刊>征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4〕150号)转发给你们,请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引导动员地税干部积极建言献策,认真贯彻落实。以单位名义报送工作建议的,按照公文材料的审阅程序办理后报送;以个人名义报送工作建议的,按照总局文件规定的报送方式报送。各单位提出的建议需要以省局名义报送的,按照建言内容由省局相关处室审阅,并经省局办公室审稿后报送。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8月18日
小编友情赠言:一份关爱,留住永远的春天。

 

 高顿网校官方微信
扫一扫微信,关注*7财经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