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局直属税务分局,开展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查补税费3000余万元。
 
  今年以来,宝鸡市局直属分局积极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向收入难点和重点要收入,对111户有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局范围内抽调30名业务骨干,按照能力互补、年龄互补、经验互补的原则,组成10个检查组,利用8月5日—9月30日近两个月的时间,开展管户交叉检查工作。
 
  二是严格检查要求,做到“三个统一、三个覆盖、一个确保”。“三个统一”,即思想认识统一、执行政策统一、检查程序统一;“三个覆盖”,即检查对象覆盖所有有项目的企业,检查过程覆盖“查账、看证、勘察、询问、比对”五个环节,检查内容覆盖所有税种;“一个确保”,即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结果经得起稽查、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后续评查考核的检验。
 
  三是开展查前培训,以近年来省市局下发的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方面的资料、*7出台的税收政策为教材,利用该局师资力量,加班加点开展培训,针对薄弱环节进行再强化,打牢开展工作的素质基础。
 
  四是将专项检查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相结合,紧扣2009-2011年建筑安装行业、混凝土和机械设备租赁项目发票违法犯罪行为高峰期的实际,在专项检查中融入发票检查工作,着力提高税收基础管理质量;五是跟进问题处理,由班子成员牵头,税政、评估、税源管理等部门配合,及时收集、汇总、归纳和分析存在的问题,逐项查找政策依据、制定解决办法,通过下发简报、专项事项通知等形式,明确政策执行口径,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六是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摸清企业真实经营状况、发票开具、银行账户等情况,将重点放在发现问题上,形成准确详实的检查报告,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七是开展跟踪问效,由监察部门对各检查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到位之处进行提醒纠正,对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确保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整治工作不出事、有实效。
 
  自8月5日至8月25日,该局10个检查组已完成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30户,查补税费基金3169.3万元。其中,查补营业税1379.75万元,土地增值税1100.22万元,企业所得税21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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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陕西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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