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商州区局迅速查处一起举报案件,一饮食业户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商洛市局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日前接到一检举人举报案件,称商州区某焖锅店以发票已使用完为由,向消费者开具一张点菜单,金额218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有逃避税收嫌疑。举报中心将该案件转商州区局后,该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案件进行查处。经查,商州区某焖锅店系个体经营,2014年1月开业,主要从事中餐服务,该业主对举报事实无异议。商州区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责令该业户改正,并处以300元罚款。
 
  小编友情提示: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
 
  文章来源:陕西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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