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1号),结合我省地税实际,省地税局发布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确定了省级以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标准的公告》(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公告》规定了省级以下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标准,对于达到一定标准的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虚开普通发票等违法案件信息,将向社会予以公布。
 
  向全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对严重涉税违法行为予以惩戒,既能有效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促进纳税遵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又能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还能进一步强化税收管理职能,有效提高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推进税收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公告》是省地税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总体部署,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它的出台必将有力地提高我省税收治理能力,加快全省税收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小编交友名言:一日为师,终生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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