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税局,六项涉税业务实现“区域通办”。
 
  为深入践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升办税效率,降低征纳成本,该局本着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同城通办”工作。经过征科处、纳税服务处等业务处室讨论、向省局相关部门汇报、召集基层单位座谈等,最终明确了先推行“区域通办”、后实现“同城通办”的工作思路。6月1日起,郑州市范围内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停歇业、发票兑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纳税咨询等六项涉税业务将实现“区域通办”,即纳税人可在所属辖区内,任意选择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和具有办税服务厅职能的税务所办理以上业务。
 
  一是科学划分范围。根据各单位在涉税事项受理及办理的范围、具体流程上存在差异的工作实际,市局对“区域通办”的业务范围进行了划分:必须实现“区域通办”的业务: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停(复)业、发票兑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具、纳税咨询等六项;选择实现“区域通办”的业务:由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确定范围,包括注销登记、上门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领购、代开发票(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业除外)、其他非即办事项受理等业务。
 
  二是详细制定计划。制定《郑州市地方税务局“区域通办”业务实施方案》,统一业务内容和工作标准。要求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区域通办”的业务范围上报市局,并以公告的形式告知纳税人。在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档案电子管理系统中,为办税服务厅之外的办税窗口设置相应的权限,以满足“区域通办”的工作要求。同时根据“区域通办”的业务范围,做好税务登记证、税收票证、发票库存等的调配工作。
 
  三是做好宣传培训。在推行“区域通办”业务前,及时印制和发布公告,告知纳税人“区域通办”的业务范围和地点,引导纳税人自主选择就近的服务场所办理涉税事项。同时做好对窗口人员,特别是具有办税服务厅职能的外派税务所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纳税人相关业务的顺利办理,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有效的服务。
 
  四是严格督导考核。对“区域通办”公告范围的业务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分级监督考核机制。其一是要求各窗口人员要熟练操作各项“区域通办”业务,对于可以区域内通办的业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其二是由各单位定期对“区域通办”业务的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和检查,发布通报,督促各办税窗口认真开展此项任务。其三是由市局对各单位“区域通办”的情况进行抽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小编语录:贫不足羞,可羞是贫而无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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