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践行总局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的要求,积极研究探索涉税审批和纳税服务的新方法、新途径,试点推行“简政放权”新模式,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建立,办税服务持续优化,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升。主要做法:
 
  一是充分调研论证,夯实工作基础。该局组织机关业务科室和基层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进行调研座谈,逐项梳理涉及税务登记、税额核定、纳税申报、减免税管理、发票管理、涉税事项审批等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项,对每一项涉税事项进行剖析研究。组织人员深入市场、企业、商户进行走访,以及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发放需求问卷的方式,广泛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各界纳税人对地税部门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的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简政放权”,*5程度为税收工作提速增效,为纳税人减轻负担。
 
  二是研究制定方案,确保推进落实到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指导试点区局制定了《进一步推行简政放权优化纳税服务的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和目的、基本原则、具体涉税事项改革、审核要求、资料管理、后续监督、责任追究七个方面对简政放权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推进落实到位。
 
  三是简化流程,集中受理各项涉税事项。将涉及纳税人申请的税务登记类、申报征收类共108项涉税事项,如: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扣缴登记、一般变更税务登记、税务登记验(换)证、税务登记证件遗失管理、登记信息维护、零散税收纳税人登记等,全部集中到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同时全面推行“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办税新模式,在办税服务厅设立涉税事项受理岗。对于即时办理类事项,由受理窗口按照流程即时办结。对于限时办结类事项,由受理岗人员全程代为办理,纳税人只需提供所需资料,其余的资料流转、审验、审批、签章等事项由受理窗口和人员按规定办结。
 
  四是委托授权,集中审批各项涉税流程。将原来属于区局主管领导和机关科室的11项审批权限,如:注销税务登记、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认定、定税审批等征管事项,以及涉及发票管理方面的通用机打发票及专业发票资格认定、已完税审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已许可的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等事项,全部委托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核、审批,并在各基层所明确了专职人员,全面负责纳税人涉税事项的受理,并负责纳税人办理其它需向上级审批的涉税事项的资料流转、传递、办理等工作。真正在基层中心税务实现“统一受理、内部流转、授权审批、限时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工作新格局。
 
  五是规范执行,严格监督。重点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和基层中心税务所受理审批岗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涉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涉税审批工作质量,并对受理审批岗的人员逐月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正提高。同时,区局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和基层税务所涉税审批事项的指导和监督,不定期组织抽查,发现由于办税服务厅或基层中心税务所审核、审批或税收管理员调查、审核错误造成执法过错的,严格按照《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是试点创新,成效良好。该局试点推行“简政放权”以来,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再造审批流程,使纳税人更便捷地办理纳税事项,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其一,通过集中办理涉税事项,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如: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审批环节由原来的3至4个缩减为1个,时间由原来的1至2天缩短为20分钟,大大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其二,通过集中审批各项涉税流程,杜绝和防范涉税受理的推诿、扯皮、以权谋私、刁难纳税人等不良现象,规避了执法风险。其三,在不违背政策的基础上,科学创新审核管理办法,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人性化、合理化的优质服务。
 
  小编语录:人生能走多远,看与谁同行;有多大成就,看有谁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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