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局为了进一步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增强纳税辅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纳税服务效能和纳税人满意度,从2014年8月份起,开展上门辅导预约服务。
 
  一是明确辅导范围。纳税人在税收政策、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等涉及地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需要提供辅导帮助的,可进行预约上门辅导。
 
  二是明确辅导条件。由纳税人提出预约上门辅导需求,预约事项在地税部门职责范围之内,采用远程辅导或在地税办公场所无法解决的个性化疑难复杂问题;预约上门辅导工作由各级纳税服务部门进行统筹管理。
 
  三是明确辅导形式。纳税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通过电话或在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预约,纳税服务部门受理纳税人的预约上门辅导需求后,应根据需求组织上门辅导人员;上门辅导人员应认真分析纳税人预约需求,做好案头分析,明确辅导内容,制作《上门辅导预案》。
 
  四是明确辅导时间。税务人员在进行上门辅导时,应提前告知纳税人上门辅导时间,告知辅导事项;同时,上门辅导人员应向纳税人主动出示《上门辅导通知书》;上门辅导人员应根据《上门辅导预案》进行辅导,辅导工作完成后制作《上门辅导情况报告》。
 
  五是明确辅导电话。利用办税厅电子显示屏、外部网站、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开油田分局、直属分局等11个单位的上门辅导预约电话,方便纳税人及时查询预约。
 
  小编语录:一个成熟的人握住自已快乐的钥匙,他不期待别人使他快乐,反而能将幸神福与快乐带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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