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地税局,“五个强化”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为认真贯彻《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总发[2014]58号)及省局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宣传和落实,该局做到“五个强化”,全方位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该局把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作为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作为税务机关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并把此项工作纳入2014年绩效考评指标。要求全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多方宣传。要求各单位要根据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强化政策宣传,多渠道、多平台、多视角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和12366热线,广泛宣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特别是核定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允许享受优惠政策等,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各种宣传影音或纸质等资料要于规定时间内报市局备查。
 
  三是强化摸底调查。要求各单位要摸清辖区内小型微利企业户数,掌握企业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所得税收入等状况,有效掌握税源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情况每周上报市局一次。在摸底调查的同时还要做到入户宣传政策,确保政策落实无死角。
 
  四是强化办税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缩短备案时间,简化备案程序,及时主动办理认定,做到进企业、送政策,多走访、细服务,建立健全地税部门服务小型微利企业的长效机制。
 
  五是强化后续管理。加强后期政策落实的监控力度,及时掌握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对于应享受未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及时办理退税或抵减下年度应缴税款。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开展优惠政策的效应评估和绩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为完善优惠政策和创新管理方式提出合理建议。
 
  小编语录:人不怕走在黑夜里,就怕心中没有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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