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稽查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规范化,打造一批优秀精品案例,全面提升稽查工作水平,郑州市稽查局对加强案卷审理工作实施五点严格把关内容。
 
  一是把好初审关。由审理人员对稽查实施部门提交的税务稽查案卷就内容是否与提请审理的内容一致,是否已经过整理、归纳,移交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无短缺、遗漏等加以严格审核。对不符合提请审理要求的案件,退回稽查实施部门补正后再送审。
 
  二是把好主审关。对符合提请审理要求的案件,由稽政审理科确定的主审人员对《税务稽查报告》中认定的被检查主体、涉税事实、主要证据、案件定性、有关数据、相关的证据资料、运用法律法规及其稽查过程中的法定程序、手续等进行审查并予以确认。
 
  三是把好核审关。对一般性案件,由稽政审理科科长对《稽查审理报告》再行核审并确认后报主管局长最终审定。
 
  四是把好复审关。对涉案税额达到五万元的案件、审理部门与稽查实施部门对事实认定及定性问题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由审理部门提请稽查局案审委集体审定。
 
  五是把好会审关。对重大案件以及稽查局难以确定的疑难案件由稽查局提请市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会审后最终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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