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由2013年的30元/人增加为35元/人。为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按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现已分批全额拨付2014年市级基本公共卫生专项补助资金合计3216.1万元。同时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开展了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实施情况,区、县(市)综合配套措施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财务管理以及百姓对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等,芙蓉区、雨花区、长沙县、宁乡县获评优秀。
  文章来源:长沙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