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基层公共就业工作,黄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了《黄山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先行在市本级和屯溪区试点实施,其他区县可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启动实施。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是指市、区县人社部门、财政部门依据一定的方式、标准和程序,对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提供的就业服务质量、社会效益、受益群体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服务绩效给予资金补助。目前,我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项目共9个: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创业服务;促进充分就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服务和岗位信息及职业介绍服务。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坚持保障基本、以事定费、注重实效、公开透明的原则,促进基层平台和辖区劳动者建立契约服务关系,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