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步是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自查,自查面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自觉做到纠正处理,将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汇总上报,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工作负完全责任。
  第二步是重点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区和单位,市县财政、审计部门组织力量集中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其他与违反财经纪律和设立“小金库”相关问题,一并进行检查。
  第三步是整改完善。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专项治理工作基本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和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