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部门会商,加快资金拨付。将财政存量资金按科室分解落实,明确压缩责任,明 确压缩目标。要求科室加强部门会商,严格国库集中支付规定拨付,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消化存在量资金。对项目已完成或资金已无法明确到具体单位的,按资金投向,实行整合统筹使用。二是加强借款催收,消化借款余额。按照“谁建议借款,谁负责清收”的原则,将对外借款落实到具体科室,组织催收。三是加强预算执行,减少结余结转。健全预算执行月度分析制度,强化支出科室支出管理责任,明确预算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预算执行进度的总负责人。采取激励约束措施,明确预算执行进度与下一年度预算进行挂钩,对超过9月底仍为落实到部门和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全部收回总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