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黑龙江省财政厅正式启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此项专项治理工作,是我省落实财政部、审计署和省政府有关要求,保障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贯彻执行,建设法治政府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范围覆盖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内容为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主要包括: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设立“小金库”等情况。重点检查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