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杭州市制定《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并启用配套的融资平台,从三方面对中小企业提供支持:一是确立方向,明支持原则。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遵循“财政引导,市场运行,银企自愿,风险可控,互惠共赢”的原则,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前提,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以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利率直接发放贷款。二是以信为基,无附加担保。对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除法定代表人担保外,如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原则上不要求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三是规范运行,定操作程序。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账号,待备案后,可向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通过杭州市政府采购网核对有关信息,审核无误后,按约定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