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积极梳理市直财政专项资金,对资金使用绩效明显不高,激励效应不显著的,予以取消;对资金多头、分散分配,聚焦效应不明显的,予以整合;对面向充分竞争领域,不利于市场公平的,予以取消或转向。经过“三上三下”流程,市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由121项整合为46项,项目核减62%,涉及35个部门和单位,并已在丽水政务网上公布,成为我省*9个公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的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