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研发投入引导机制。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经费补贴力度,对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以下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6%以上的部分,按超过部分的30%给予研发补贴。近3年来,企业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额达11.7亿元。二是建立大开放大合作机制。鼓励企业设立、并购、参股海外研发机构,设立海外孵化基地,对在本地实施产业化的国内外合作项目给予*6200万元的经费补助。近3年来共引进大院名校与企业共建创新载体57家,引进军民科技合作产业化项目46项,拉动企业投资7.3亿元。三是建立科技金融结合机制。设立科技信贷引导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等金融服务。截至目前,引进省新力合科技金融公司设立4家分支机构,为科技型企业融资2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