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资金筹措广泛。主要采用“县财政投入一点、特扶资金安排一点、相关部门整合一点、社会各界捐助一点、群众投工投劳解决一点”的方式筹集农村生活污水建设资金,并与省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资金整合使用,通过以奖代补发放到各乡镇。二是资金用途规范。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全面开工,大部分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主要用于农户化粪池标准化改造、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铺设工程、污水治理终端工程建设,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前期规划编制费、管材采购费等。三是资金管理严格。设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专户”,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集中支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分三次拨付,*9次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申请按每户1500元拨付;第二次完成总工程量的60%以后,根据申请数按每户1000元拨付;第三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预留工程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