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合理安排养老工作经费。2014年区财政预算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500万元,同时在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300万元用于20个农村行政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经费,共计800万元,较好地支持了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二是保障老年人生活水平。按时足额发放财政供养离退休人员经费;逐步提高优抚对象、“五老人员”等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保障60岁以上未参加社保的老人享受到月均80元的基础养老金;提高90岁以上老年人补贴;及时下达各类社会保障补助资金,落实老年人各项生活待遇。三是探索财政支持新方式。转变政府包办理念,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推广“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模式,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民间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养老服务,多渠道筹集养老服务体系运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