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基础设施一体化。把设施建设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通过实施《中国美丽乡村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及管理维护要求》等标准,全县90%行政村建立标准化劳动保障平台,拥有农民广场、乡村舞台、篮球场、健身路径等标准化村民休闲公园,新建成186个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23万平方米,新建村级其它各类公共配套设施建筑29.5万平方米,实施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6134处,新增垃圾中转设施815处,新增垃圾箱14206只,新建公厕340所。二是公共服务体系一体化。比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实施多项农村公共服务标准,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规范化供给,确保农村医疗、教育、社保、文化、通讯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与城镇“种类无差异,质量相一致”。初步形成全面覆盖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率均达到100%,每年15万多农民享有免费健康体检,96.78%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型城乡合作医疗,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农村社会助学、法律援助、慈善资助、民事调解和民情反映机制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