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财政局多措并举,确保全市粮食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截止2014年5月15日,全市共向种粮农民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62582万元,同时整合发放良种补贴8202万元,粮食补贴政策惠及全市近100万农户、380万种粮农民。
  一、信息公开,宣传到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电台、报纸、政务公开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对粮食补贴的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让农民及时了解政策,参与监督政策执行,受到广大农民的广泛好评。同时各县(市、区)以政府名义印制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农民负担及补贴卡》并分发到种粮农户手中,内容包括补贴名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补贴发放金额,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二、做好基础,规范程序。一是核实面积。各县(市、区)坚持早行动,早部署,反复核实稻谷、小麦和玉米的种植面积,为补贴资金的及时、准确发放打好基础;二是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坚持“五统一”(统一范围、品种、标准、时限、程序)发放原则,根据核定的粮食种植面积及当年的补贴资金的规模情况,及时制定了2013年粮食直补工作方案,规范指导粮食直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公示信息。每个县(市、区)在以村为单位公示制度下,再实行“一户见全组”公示制,将一个村民小组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打印在一张表格上,接受同组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发放情况一致;四是“一折通”发放。2014年,荆州市继续采取“一折通”发放方式,按照统一要求,统一程序,集中时间发放,不得抵扣,不得使用现金。
  三、明确责任,确保落实。一是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政府是落实“两补”政策的责任主体,负责总体部署和综合协调粮食直补工作,各地财政、金融等部门共同配合完成补贴工作;二是建章立制。各地健全和完善了张榜公示制度、举报咨询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明察暗访制度、纪律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对资金拨付程序、资金发放时限以及补贴资金管理等都作出具体明确要求,保证惠农政策的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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