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范围、缓征部分涉企收费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全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辽宁省财政厅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统筹安排使用好省以上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快资金下达和拨付进度,全力推动当前稳增长,促进长远调结构。
  2014年至2015年,辽宁省将进一步梳理国家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在政策允许、财力可能的范围内,阶段性缓征部分涉企收费项目。2015年年底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费、药品检验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等5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部分,由省直有关部门出台缓征政策,省财政给予财力保障;对涉及市、县收入部分,市、县政府参照省里政策,结合本地区财力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实施缓征政策;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同时,为支持企业加大投资,省财政厅将新建企业纳入技术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支持范围,对以自筹资金完成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企业,按照财政贴息政策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继续扶持重大农产品加工项目,继续对投资1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财政补助政策,并对县(市)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予以重点支持。  为扩大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贴息范围、缓征部分涉企收费项目、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全省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辽宁省财政厅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统筹安排使用好省以上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快资金下达和拨付进度,全力推动当前稳增长,促进长远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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