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营口市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方案》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负担,2014年营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全面开展,大病保险筹资资金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解决。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13年3月1日启动大病保险,2013年年人均筹资标准为15元,2014年调整为年人均筹资18元,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3元。今年全市参加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人数为1176411人,应筹资金2117.5万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2014年1月1日启动,年人均筹资标准为24.5元。今年全市参加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人数为168668人,应筹资金41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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