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启动2014年我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积极落实补贴资金,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信息管理,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兑现到户。
  一是积极沟通协调,落实补贴资金。积极研究工作方案,在测算和分解的基础上,协调农发行,以最快的时间将省财政厅拨付我市(不含四县市)补贴资金24 480万元,及时拨付到各区粮食直补专户。同时要求各区财政部门保证在2014年3月7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部门,确保3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以“一折通”形式,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
  二是规范程序运作,落实发放政策。要求各城区财政部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粮食直补政策,做到“五个不走样”:*9,执行“六到户”和“四不准”不走样 。“六到户”就是补贴范围和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粮食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书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四不准”就是不准挤占、截留、挪用粮食直补资金,不准集体经济组织代领,不准抵扣各种欠款和贷款,不准抵顶村内“一事一议”筹资和其它经营服务性费用。第二,核实面积,张榜公布到户不走样。第三,实行“一折通”资金兑现到户不走样。第四,执行统一的兑付时间不走样。第五,实施监督检查制度不走样,实行严格的旬报制度,采取随时调度的办法,及时掌握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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