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财政专项检查常态化。按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制度,每年都对有预算管理职能的科室,如教科文、国库、农业、社保、经济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等科室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是资金拨付合法性、程序规范性、财务处理合规性等,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人员“双安全”。
  二是完善不相容岗位分离控制制度。以建设为抓手,加强内部业务控制。对每项资金的拨付,必须由两个人或两个以上人员办理,对大额(5,000元以上)支出实行局班子集体审批或报县政府审批,杜绝办理业务“一手清”。按照不相容支付分离控制原则,合理设置岗位,会计人员和出纳人员配备分离保险柜,同一银行账户的所有印鉴实行单个专人分离保管,印鉴保管人员不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对办理业务计算机不得同时连接互联网、电算化操作口令、密码按规定封存并定期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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