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松原市财政局坚持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一是与收支目标相结合,把完成财政收支任务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协调国、地税等征收部门,合理安排收入计划,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定期深入油田等纳税大户,加强收入分析监测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同时,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全力以赴争取项目和资金。1—8月份,全市公共预算地方级财政收入39.9亿元,同比增长3.8%。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68.3亿元,同比增长5.5%。全市公共预算财政支出90.9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了财政收支双增长,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与民生保障相结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标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坚持增量优先安排原则,集中财力80%以上用于办好惠民实事,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三农”、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等重点领域资金投入,1—8月份,全市民生支出资金达48.3亿元。
三是与监督管理相结合,把“五位一体”的财政监管机制寓于教育实践活动之中。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提高了预算透明度;出台《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杜绝了有卡不用现象发生;研究制定市直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公务支出规范和厉行节约建设;研究制定《松原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解决专项资金多、散、乱等问题,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拓展投资评审领域,建立我市绩效评价的大体框架及流程,同时,对市直部门、单位的2013年财务收支、“三公”经费、“小金库”、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