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监督操作规程。制定《永吉县部门预算执行监督操作规程》,对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监督主要内容、监督工作程序、违规问题查处等,提出具体操作规程。


  二是完善审查机制。对部门财政预决算审查工作,采用审计部门审签,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方式,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合规性进行审查,是否存在未经充分论证和研究编报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编制超过实际要求,造成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确保从源头提高预算执行率。


  三是完善批复制度。对部门预决算审查基础上,形成财政部门编制汇总本级财政部门预决算草案,分别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并批送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批,财政部门根据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决算,批复给所属各单位,保证部门预决算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