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切实深化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改革。


  一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原则编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分项数额不得超过2014年预算公开数。


  二是完善预算分配机制,提高预算安排的规范性。严控财政供养人员,严防“吃空饷”和乱发津贴补贴、骗取财政补助等行为的发生;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做好职能界定、财政配套政策研究和资金测算等工作,研究完善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科学安排项目预算。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支出,切实体现“有保有压”。要严格控制项目支出申报额度,大力清理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积极推进项目支出滚动预算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