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指纹考勤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时间并进行指纹考勤制度,因个人指纹原因不能顺利考勤的,要求及时联系人事科重新采集录入指纹,否则视为旷工;因公、因事不能正常考勤的,及时完善请假手续并报人事科备案,否则视为迟到或旷工;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给单位带来不利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本人及所在科室、单位年底评先树优资格。
二是坚持在岗在位制度。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随便串岗、脱岗,严禁上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玩游戏,人事科不定时进行检查、通报,若遇服务对象投诉或各级纪委暗访不在岗和违反工作纪律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坚持工作补位制度。干部职工因公、因事需要办理、请假的,务必严格执行AB角补位制度,确定补位人员,坚决杜绝因请假导致服务对象无法办理业务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