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围绕保障民生、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或重大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得到*5实惠。
二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监管。与监察、审计以及各主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共用,齐心协力地做好专项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三是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努力做到“检查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警示教育一个系统”,防止出现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四年来,我市财政共下达处理处罚决定书531份,对违规违纪事实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严肃了财经纪律、维护了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