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补贴额度。2014年购买单机补贴限额由1万元以上提高到3万元以上。每户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由不超过3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万元,农民合作社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万元。


  二是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


  三是缩短补贴工作时限。财政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时间有20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