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我市不断落实完善多项政策,不断优化创业环境,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落实完善税费扶持政策,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扩大创业孵化规模,鼓励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开展创业,缓解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按照国家大学生创业[*{c}*]计划要求,实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计划。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为大学生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建立青年创业辅导制度,搭建青年创业者交流平台,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10000万元创业扶持补助。


  不断推动高校普及创业教育,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的创业培训项目。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行创业模拟实训和创业案例教学及“赛飞”创业辅导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强化创业培训教学监管,探索开展创业培训绩效评估。


  对创业大学生,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符合条件的应税服务可以扣减其实际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