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增进老年人福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我市出台了《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服务形式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方案》指出,到2015年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要覆盖全市城市社区和半数农村社区;要逐步建立健全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成覆盖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先重点保障老年人中的困难群体老人、再逐步惠及全体老年人的原则,以及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从 2014 年起,利用2 年时间,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 以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所有社区服务设施中,设立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增加养老服务功能。各县区政府对辖区内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城镇社区补助10万元,每个农村社区补助3万元(利用福彩公益金补助建设的农村幸福院不再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