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2日,厦门市财政局举办处长在线访谈,农业处副处长叶和龙就我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问题与广大网民进行交流与探讨。
  2012年9月17日,我市出台《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市财政一般预算安排和整合市级各有关部门现有各类涉海专项资金,每年筹集不少于1亿元专项资金,集中用于扶持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科技项目的攻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扶持海洋龙头企业发展。为加强海洋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激励我市海洋经济、海洋事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市财政局于2013年12月正式印发《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仅数月时间已引起广泛关注,在两个半小时的在线访谈中,网友们对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的背景、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申报条件、审批程序、资金拨付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提问,叶和龙副处长一一做出详尽回答。此次处长在线访谈进一步加大了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宣传力度,提高了广大市民、相关企业和科研院所对这项扶持政策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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