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认真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财政内控机制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深入推进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要求各部门、街道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规范财务报账行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二是推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要求各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复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发挥信息公开对强化预算管理的推动作用。三是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开展各项专项资金检查,坚决制止搞小金库、账外账、预算外,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2013年“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6%,其中接待费下降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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