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进一步增强廊坊市自主创新能力,2014年,潍坊市财政将科技进步奖励资金由原来的1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同时修订《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办法》对奖励类别、奖励范围、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其中,新办法中拟增设重大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国际合作奖”等四项奖励。同时,将原市科学技术*6奖奖金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市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奖金由原来的2万元、1万元、0.5万元,分别提高到8万元、4万元、2万元。这一政策将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有力推动科教兴潍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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